没动摇“授权”,乐观不起来

2014-10-24来源 : 互联网

黎秀敏

“10年一轮回”。实施了10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可能要走到尽头了。据称,为了**工商总局《公告》的实施,新《销售办法》规定不允许厂家限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这是要“炸开窝”的节奏吗?修订版本无疑让业界有了更多期待。

“不允许厂家限定经销商只能销售单一品牌”,那是否就意味着经销商可以销售多个品牌,汽车超市时代将会来临?如果这种模式被默认,经销商就有更多自主的权力选择,经营范围得到扩大,使得经营多品牌成为可能,也能加快品牌资源的优化速度。

然而,大家也不要太过于乐观。新《销售办法》尽管取消了“品牌”,但细心研究一番,里头并没有提出要取消“授权”。从目前的政策来看,经销商要销售某一品牌车型,还是需要取得厂家的授权,履行正常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如果经销商“不听话”,厂家是否会取消“授权”,那真不好说。一直以来,4S店单品牌经营的汽车销售模式存在已久,打破重重困难并非一蹴而就之事。对于经销商而言,通常为了客户认知度和品牌维护,一般不会做多品牌经营,也不想折损它的品牌知名度。

与此同时,在政策**前,一些二级经销商本身就会提供多个品牌的服务,这种情况在一些县级市比较常见。现在政策上的落实,就像是将二级市场上升为一级市场,理论上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有影响,但实际上影响不大,至少汽车大卖场的销售方式短期内不会成为主流。

新《销售办法》更多是取消了*后的备案环节,正式实施对4S店影响不大。影响比较大的可能是一些边缘品牌,如欧宝。一类是同一集团内部进行合作,联合起来实现节约成本;另一类是非集团内部,同一个地区之间为了节约成本进行合作,这都是法律层面上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否取得效果,客观上还少不了汽车厂商的认同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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