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自称能治癌 收万元学费发医学常识“授课”

2014-10-24来源 : 互联网

   张钊 黄思铭 他是号称能够*疗癌症的“神医”,她们一度是他的“信徒”。然而,当五名“信徒”每人缴纳了几万元学费后,发现“神医”无法传授实质性的医学知识,遂向天河**起诉要求退款。近日,天河区**作出一审判决,“神医”退还五名原告共约24万元。同时,“神医”邓某还拥有大量的“信徒”,庭审时他们竟然要求法官称呼邓某为“**”。

  被告邓某自称是民间中医,后通过**和个人努力专研创立了“X派”。在2012年,迟**等五名原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邓某,五人当时均系自己或家人身体状况不佳,且对中医比较感兴趣。经过几次接触,几名原告先后向邓某支付了35000或50000元的费用,希望跟随邓某学习。邓某**,这笔费用可以享受**学习,但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也不出示发票或收据。

  缴纳费用后,迟**等人加入了一个Q Q群。但迟**说,邓某并没有授课,只是在Q Q群里发了一些医学常识。之后,邓某要求迟**等人再交2000元的会员费,如果不交就踢出Q Q群,终止学习资格。迟**觉得在邓某处并没有学到什么实质的医学知识,遂**再交费,结果被踢出了Q Q群。

  此时,迟**等人觉得,邓某是冒牌医生,利用他们急于*病或想学中医帮家里人*病的心理,收了每人几万块的费用。遂向天河区**起诉,要求邓某全额退款。

  被告邓某则称,自己只是创立了一个中医爱好者的平台,并以自己的专长为原告提供咨询,双方之间也只是咨询服务合同关系,并非教育培训关系。且自己并没有对外宣传招生,包括五名原告在内的所有“信徒”都是熟人介绍来的,当初五名原告对自己也是充满敬佩之情,她们是自愿缴纳费用。邓某还表示,曾多次举办讲座、在线咨询,并非如原告所说只在Q Q群里发医学常识。

  近日,天河区**审理查明,被告邓某未取得国家相关医师执业资格及教师资格,只获得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经络调理师”《职业培训证书》。且证据表明双方没有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关系不成立,被告收取几名原告的款项应予以返还,并支付相应利息。

  案件一审宣判后,邓某不服提起上诉。

  特写

  “信徒”要求法官称被告为“**”

  据悉,本案庭审时,邓某并没有到庭,而是委托了代理人前来开庭,也有众多来自各地的“信徒”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邓某的代理人及其“信徒”要求法官称邓某为“**”、不能称其为“被告”,经法官当庭释法教育后才作罢。

  “信徒”们还对迟**等人起诉邓某的行为表示愤慨,认为她们动摇了“**”的威望,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天河区**法官表示,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细节恰恰反映了这些“信徒”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被洗脑极深。法官提醒,很多所谓的“神医”正是利用人们病急乱投医,同时缺乏医学常识和法律常识的空子而敛财。甚至有部分不法分子将自己神化,吸收信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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