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超预算,应属行政违法

2014-10-24来源 : 互联网

众议苑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近日,对比广州41个市直部门的部门决算与年初预算发现,部门决算总支出为598.68亿元,而年初预算总支出为379.72亿元,支出超预算高达218.96亿元。其中*离谱的是广州市房管局,2013年实际支出151.77亿元,预算支出仅为7.88亿元,意味着实际花*比年初预算多出18倍。决算超预算这么多,那预算还有什么意义?正儿八经通过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又还有什么**可言?

根据1995年开始施行的《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不得超支”,第九条规定“经本级人民****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第四十七条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坚决不允许超出预算”,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这么多规定,实际上只有一个意思:经过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不能改动;如果要改动,必须经过人大常委会批准———再清楚不过。那么我就想问:这次包括广州市房管局在内的超出或少于预算的支出,有没有经过人大常委会的审批?如果没有,算不算一种违法行为?

从房管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23个项目来看,“城乡社区事务”一项支出增加*多,预算仅为3.77亿元,决算却达148.41亿元,反差之大让人叹为观止:当初的预算是怎么做的?预算的执行超出这么多,又是怎么做到的?疑团太多!新闻报道说,“城乡社区事务”项目中*大的支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但未对项目支出用途给予更多解释。其实简单一句话就是卖地,但卖地不是要收*吗?怎么反而要花这么多*?

这次广州晒决算引来了全社会的关注,应该各路高人都在盯着。没有质疑是不可能的,只是有的人会较真,有的人会微微一笑,前者显然还抱有信任和信心,而后者显然就已经趋于“心死”了。我认为**部门必须对公众有所交代,强化、挽回大家的信任和信心。此外决算要经过人大的审查,如果这么多的疑难都没有解决,要人大通过也是说不过去的。

标签: 广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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