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首次纳入政绩考核

2014-10-25来源 : 互联网

昨日发布的***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要把法*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党校教授张希贤对表示,这是**文件中*次提出将法*建设纳入**干部的政绩考核,是为我国现行干部考核指标中缺乏法制考核补缺。

张希贤说,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在全国人大和法院、检察院这些立法、执法机构单位中,干部考核指标中有一些法*考核标准,但是政府和党委两大主要干部系统这方面的考核近乎于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也对表示,以前虽然也非常强调法*建设,有一些规定,但是刚性不够,因为与考核、晋升、任免没有直接的关系,地方**干部的积极性显然要打折扣。

杨伟东表示,**文件提出把法*建设纳入考核指标非常有导向意义,有了这样硬性的指标,地方**干部就不能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必须重视法*建设,重视公平正义。这是落实**干部运用法*思维和法*方式的重要方式,说明未来法*建设在**干部的考评中将处于重要的地位。而对各级公务员来说,法*建设好不好,是不是依法办事,也将是晋升任免的重要指标。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萧鸣政还认为,**干部的法*建设绩效还需要看他在任期内是否能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制度,他在决策过程中有没有考虑法律依据,是不是按照法律程序办事。

标签: 深圳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