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口角一拳打昏公交司机 被判赔3.2万坐10个月牢

2014-10-31来源 : 互联网

  公交车开过站台后停下,乘客上车后和司机发生口角一拳打昏司机,导致公交车撞上了公交站台,所幸未造成乘客伤亡。一时冲动下这一拳让他赔偿各方损失超3.2万,还要面临十个月牢狱之灾。

  5月,公交司机何某驾驶331路公交车途经太子路新时代广场公交站台时,看见谢某招手。由于公交车开过站台后才停下,谢某上车后与司机发生口角,两人相互对骂。几分钟后,谢某走到司机位置挥拳击打何某面部,使何某昏倒趴在仪表盘上。失去控制的公交车撞上了海上世界站台后才停住。

  事后,谢某委托其妻子向司机赔偿了7546.2元,向深圳市金华南股份公司赔偿了4200元,向被撞坏广告牌所属公司赔偿20500元。算起来谢某累计因为一时冲动赔偿超3.2万元。

  南山**判谢某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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