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昨日曝出被台湾检方告状30年有期徒刑指控后,今日台湾彰化“地检署”检方除针对顶新饲料油案对魏应允提起公诉,还迁就魏应充**逃漏税捐提起公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彰化“地检署”就顶新公司负责人魏应充**逃漏税捐及居心漏掉管帐事项不为记实一案,于侦查之后,认为被告魏应充**自2006年年1月起至2012年12月止,居心就顶新公司之部门发卖金额漏开辟票,漏开金额达新台币7亿3千多万元台币,这个部门也已经**违反税捐稽徵法及贸易管帐法,是以亦同时提起公诉。
据悉,魏应充指示管帐陈锡勋,居心将部门发卖金额漏开同一发票,再把漏开的发卖货款存入魏应充华南银行的户头,而未存入顶新公司的户头,导致顶新公司的财政报表发生错误。逃漏营业税部门2928余万、营利事业所得税部门2亿1940万,总计逃漏税2亿486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