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制回收油制品涉台湾“正义”和“顶新”

2014-11-02来源 : 互联网

港府应对****油事件再有新举措,食物安全中心昨日依照法例发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台湾“正义”和“顶新”生产的食用油脂及有关食物进口香港或在香港供应,商户必须在14天内回收受影响食物并加以处置。

继台湾“强冠”劣质猪油事件后,台湾当局10月初再公布“正义”生产的油脂制品使用了劣质原料,追查发现“顶新”生产的猪油及猪油制品也使用了劣质原料,香港食环署调查后发现,香港有商户曾进口“正义”和“顶新”的猪油,并有相关食物曾进口香港。

依据《食物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昨日发出食物安全命令,由本月29日中午12时起,禁止所有由台湾“正义股份有限公司”和“顶新制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油脂(包括动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以及上述油脂制成的所有食物进口或在香港境内供应。有关商户也必须在14天内,根据食物安全命令指明的方式收回其供应的受影响食物,然后加以处置。任何人违反命令的任何条款,*高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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