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最低消费”?有餐馆称“没通知”

2014-11-05来源 : 互联网

见习餐饮业*低消费禁令一出,不少市民称好。昨日是新政实施的第三日,随机问询了珠海20余家高、中、低档次的餐厅发现,多数餐馆、酒店已取消*低消费,但仍有部分经营者表示不知情。此外,发现,大部分餐厅包间设有10%至15%的服务费,那么,此种收费是否合理呢?

五**酒店10人包间*低消费3888元

昨日以顾客名义走访金悦轩、品海轩、银都等十多家酒店发现,这些酒店已在新政**后取消了*低消费。“以前和朋友去餐馆,动不动就要一两千元的*低消费,吃不了又浪费,现在好了,可以经常去下馆子了。”正准备在金悦轩酒店订餐的市民赵先生说。

另有少部分餐馆、酒店对新政表示不知情。以订餐者的身份致电兴业路一家餐馆,工作人员称,订单间仍需*低消费满150元。而位于拱北的两家五**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收到相关部门通知,仍按原收费方式,“包间*低消费3888元,大厅人均*低消费58元。”一位酒店餐饮部工作人员说。而另一家五**酒店则是根据包间大小不同收取不同的*低消费。“房间越小,收费越少,10人以上的包间需*低消费3000元至4000元。”工作人员表示。

“收取服务费需提前告知消费者”

“我们现在不设*低消费了,包间需收取10%的服务费。”得月舫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询问庆华国际酒店、银都等20余家酒店发现,收取服务费的现象在珠海各大餐馆、酒店中广泛存在,主要是针对包间收取,从10%到15%不等。另有个别酒店对大厅也收取服务费,比如怡景湾酒店,对单间收取服务费15%,对大厅收服务费为10%。了解到,其中多数餐馆的服务费是原有收费项目,并不是取消“*低消费”后新增。

“餐厅不设*低消费了,那么收取服务费算不算一种变相收费呢?”不少市民提出疑问。为此,致电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林叔权表示,餐饮业是市场定价,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权,目前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餐厅应不应该收取服务费,在这种情况下,只要餐厅提前告知,消费者自愿,那么收取少量的服务费也是合理的。而对餐厅违规设置*低消费,或消费者遇到其他用餐收费方面纠纷,消费者可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市政府投诉中心称暂无投诉

消费者在用餐时遭遇*低消费,应投诉到哪里呢?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消费者遇到用餐收费纠纷可拨打热线12345进行投诉,也可反映到市消委会。

市政府投诉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月1日以来,暂未收到关于消费者用餐遇*低消费方面投诉,以后若遇相关投诉,将转交给市消委会及工商局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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