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管到期拒交接 业主“请”走保安

2014-11-05来源 : 互联网

11月3日中午,惠州南光小区门口,新来的保安开始上岗服务。半个月前已收到交接函告,但到了时间却**交接保安和保洁工作。前日,在经历5小时谈判仍无结果后,南光小区数名业主先后“强行”将原物管南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2名保安请出岗亭。昨日,惠州市房管局物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光小区原物管拒不交接物业没有法律依据。

原保安称主动离开拿不到工资

前日11时至16时,业主邓女士等人在南光小区物管办公室门外守了5个小时。办公室内,惠城区江北街道办、惠州市房管局物业科、南祥物业、南光小区业委会等多方代表在协商原物管能否如期退场。业委会潘主任16时走出来时说:“他不愿意交接,我也没办法了。”

按照此前南光小区业委会的公告以及南祥物业在10月16日出的通告,双方都明确将在10月31日终止物业服务。前日眼见**部门派来的人都没能协调好,20多名焦急的业主愤怒的情绪被激发,立即前往小区的后门门岗。

保安老徐跟不少业主平时相熟,有业主轻微拖了他下,希望他主动走出岗亭,但遭到**,“我主动出门,**不会给工资的。除非派出所要我走。”业主们随后**,云山派出所民警到场后,老徐按照要求去派出所接受笔录调查。

还有十多名业主前往小区前门岗亭,保安见状自己走了出来。邓女士表示,交接虽然是业主强制的,但云山派出所的民警帮了很大的忙。

昨日,新物业公司的一名汤姓经理在小区内转个不停。“这个中秋节庆祝的横幅得拉下来,这里得布置个垃圾桶……”12时许,好多个新垃圾桶被拉进小区,2名新保安也在前后门上了岗。此前坏了的前门铁门感应区已被修好。

业委会将争取接管物管用房

10月29日,惠州市南祥物业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曾表示,公司办公场所、现有办公桌椅等属于开发商资产,即使到了交接时间,他也没权决定其归属,“都要由开发商来定。”据了解,南祥物业迄今没有交出物管用房。

昨日,业委会潘主任告诉,他上午和开发商的法律顾问一起去市房管局物业科,查到的一份备案资料显示,现在小区的物管用房性质属于“业主共有”。这个结果给了潘主任很大信心,如果有更多的证据支持,“我们未来可能要得到物管用房”。

由于未交接物管用房,新入场的物业公司南光小区管理处暂时在小区外面的某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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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物管称应有15天缓冲期市房管局回应称早已过去

昨日,惠州市南祥物业有限公司陈姓负责人表示,原物管并没有拒不交接,但他**回答更多问题。惠城区江北街政办主任陈文斌介绍,在11月1日和2日,街政办参与协调2次未果,原物管提出的理由是“按相关物业条例,还有15天的缓冲期”。

但市房管局物业科科长**立表示,业委会早在10月15日函告他们终止物业服务,而南祥物业自己也在10月16日告知业主自己将在10月31日终止服务,“15天内缓冲期早已经过去了,他们拒不交接没有法律依据。”**立表示,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他们无更多强制手段,只能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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