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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雯惠州将强化**粮食安全问责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区**政绩的重要内容。新修订的《惠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根据新《办法》,因不履行职责、粮食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与2008年版本相比,此次新《办法》考核申报时间和考核奖惩方式上还作出了修改调整。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据介绍,根据新《办法》,在考核时间上,市**在县(区)**每届任期的中段和任期届满前(即任期第二年和第四年),对其之前的**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工作进行两次考核。
而在奖惩方式上,新的《办法》明确,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得分95分以上为**,95分以下、85分以上为良好,85分以下、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市**对各县区**任期中段和任期届满前的两次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对两次考核均为**的,予以通报表扬。
而老的《办法》则规定,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市**对不合格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两次考核的总分排名在前2名的县、区人民**在任期届满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