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清洁卫生费有望取消

2014-11-09来源 : 互联网

对开放式小区住户和临街商铺进行清洁费的征收,长期以来都是中山很多社区工作的难题。资料图

热闻快读 开放式居民小区清洁卫生费和临街商铺,因为大多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清洁卫生服务一般由所在社区承担,社区则按规定收取清洁卫生费。但开放式居民小区清洁卫生费和临街商铺门前三包清洁费的征收,长期以来都是社区工作的难点,征收费时费力,阻力重重。去年,东区、西区、石岐三区住户清洁卫生费的征收率,*多也就六成多。

今年**期间,市人大代表、竹苑社区主任黄月红提出建议,**亟需对现行的清洁卫生费征收制度进行改革。市发改局经与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局等会办单位沟通协调,一致认为应取消清洁卫生费,参照部分周边城市做法,采取**购买服务模式进行保洁工作。目前,市发改局正收集和整理各方意见,形成具体方案,报请市**对清洁卫生费制度进行改革。

去年三区清洁卫生费*多收了六成多

市发改局介绍,清洁卫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中山市自1987年开始征收,至今已有27年,现行住户清洁卫生费是按中山市***《关于规范我市“城区卫生费”的复函》(中价函[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的,旧城区居民住户5元/户·月,新村8元/户·月,别墅13元/户·月,收费主体是社区居委会,采用每季上门收取方式,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清洁卫生人员工资、福利等有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区财政补贴。

政策延续已久,但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据统计,2013年石岐区征收住户清洁卫生费259万元,征收率63%;西区征收住户清洁卫生费26.4万元,征收率60%;东区征收住户清洁卫生费120万元,征收率仅50%,三区共计收取居民住户清洁卫生费405.4万元。同时,商户清洁卫生费征收情况也不容乐观,征收难度越来越大,门前三包保洁工作困难重重。

部分商户住户拒缴致无法足额收取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户清洁卫生费征收难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商户认为已缴纳相关经营税费,门前卫生、秩序责任应由**承担,不应由商家负责。

黄月红表示,现行的清洁卫生费收取方式已经十分落后,采取上门收取导致征收成本高、征收率也较低下。居委会收取清洁卫生费的对象,多数为无物业管理的旧小区,辖区内出租屋、空挂户较多,有些上班族往往要到晚上10点钟才回家,工作人员要上门收取就更困难。除此之外,还有出租屋主与租客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按照目前的规定,营业性质的商铺是按门前占用人行道、路面长度来计算收费额度的,而商户和社区双方对于收费长度存在不同的判定,这往往导致商铺清洁卫生费无法收取或无法足额收取。“有些商户还认为,门前这条路不只是为我们店铺服务的,很多人都在走,凭什么再缴纳清洁费?”黄月红说。

代表建议取消收取商户清洁卫生费

今年**期间,作为市人大代表的黄月红,在中山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建议,希望把社区住户清洁卫生费的收取与水费的收取捆绑在一起,提高卫生费的收缴率,有利于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她说,国内也有其他城市有类似的做法。例如,2011年7月1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卫生费由上门收取改为与水费合并收取。

对于收缴商户清洁卫生费的制度,黄月红建议取消。黄月红认为,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作为**的一项基本职能,应改为**统一投入,切实减轻商户的经济负担,有效提高群众的认可。

黄月红介绍,在街道清洁统一管理方面,按现行规定,市内15米以上街道由市政部门接管,并委托有关公司进行环境保洁,而15米以下街道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则由所在社区进行管理。但社区聘用保洁员队伍,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借鉴周边城市做法,今后所有街道卫生保洁工作统一由单一部门管理,并委托相关公司进行保洁工作,**所有街道的卫生整洁。

[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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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应列入**财政预算

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回应,随着社会进步以及电子商务和金融业快速发展,清洁卫生费现行上门的征收方式显得落后、征收成本高、征收率低,与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极不相符,亟需改革。但该负责人表示,将清洁卫生费直接捆绑水费一并征收的做法,目前在广东省还没有政策依据。

对于黄月红在**期间提出改革社区清洁卫生费制度的建议,市发改局日前也作出了正式答复。复函表示,经与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法制局、石岐区、西区等其他会办单位沟通协调。**城市清洁卫生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属于**的一项基本职能,公共卫生应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城区清洁卫生费征收率低、征收额少、抵触面广,开放式小区缴费对象大部分属于中低收入家庭,况且城区居民住户都已缴纳垃圾处理费。

基于上述考虑,各会办单位沟通后,一致认为有必要取消清洁卫生费,参照部分周边城市做法,采取**购买服务模式进行保洁工作。昨日,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工作人员正在收集各方意见,形成具体的改革方案,专文报请市**对有关收费事宜进行改革。

2

15米以上道路保洁将由市财政承担

对于收缴商户清洁卫生费问题,市发改局回复,为**中心城区各道路的环境卫生质量,扶持服务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形成一致意见后书面报请市**推进“门前三包”清洁收费改革事宜。

对于街道清洁统一管理问题,当前,中心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涉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办事处,两者清扫保洁制度出现了清扫保洁的时间和区域的交叉,为避免产生推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商相关职能部门,已明确将15米以上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清扫保洁责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资金由市财政统一进行划拨,各区负责15米以下的道路清扫保洁,以提高清扫保洁工作实效和责任的划分,**所有街道的卫生整洁。

链接

多个城市早已不再单独收清洁卫生费

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粤价〔2013〕112号)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清洁卫生费合并收取,减少费种,防止重复收费”。目前,珠三角地区的东莞、江门、惠州等城市,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均已不再单独收取清洁卫生费。

从2008年起,中山市已有16个镇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其中除石岐区、东区、西区三个老城区外,另外13个镇区都已停收住户清洁卫生费。

声音

居民:服务质量不高不应收费

“服务质量没有那么高,不是每天都有人打扫卫生,而且垃圾是我自己丢到垃圾桶,那么需要服务的内容就更少了,为什么还要收取这个费用呢。收费的价值体现并不明显。”租住在石岐区悦来南路旁一个旧开放式小区的市民陈先生表示,小区收取的卫生清洁费价格确实不高,但是实际的清洁卫生服务质量,却并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自己宁愿接受小区内的卫生清洁费标准适当提高,工作人员提供更加专业的清洁卫生服务。

无独有偶,曾在东区柏苑新村租房的小叶告诉,自己始终未就缴纳清洁卫生费一事向房东作出妥协。“本来缴纳的房租中就应该包括这个卫生费,为什么还要单独缴纳?况且在租住期间,我也没有感觉享受过清洁卫生服务。”小叶表示,即便是开放式小区,社区提供的这种清洁卫生服务,也仅能覆盖小区内的公共领域,很难深入到居民楼内部,因此缴费对于居民来说,显得“很不划算。”

统筹:王文杰

采写:何伟楠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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