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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读本发表了《希望新献血条例省掉的不只是**批条》的观察评论文章,对新献血条例**后献血点的设置提出了希望,与其说是希望,不如说是担忧。
的担忧源于对新献血法规定的解读。认为,在新的献血条例中,明文规定,规划及公安等多个部门为献血点的设置和规划提供便利,但对于怎样的情况必须设置献血点以及献血点位置的具体要求并未有详细的规定,恐怕必须**相应的细则才能摆脱被推诿的命运。因此,得出了“这次法律的规定,是不是意味着献血点终于摆脱灰姑娘的命运,也不尽然”的结论。
按道理,**新规就是为了解决旧规中尚未解决而又亟须解决的困难,如今问题是,要是新规也解决不了呢?要是新规解决不了,旧问题就有可能演变为新问题了。例如,旧献血条例没有明文规定规划及公安等多个部门要为献血点的设置和规划提供便利,那么献血点的设置一旦遭遇困难,无奈之下就可以通过**的批条来曲线解决。现在好了,新规规定有关部门要为献血点的设置和规划提供便利,一旦到时这些部门推诿、不作为,或者就把献血点规划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献血点的设置还能靠**的批条吗?如果不能,则极可能出现怀念**批条的无奈一幕。因为即使**的批条来之不易,但是有了批条还是能够开绿灯,现在可是连批条没有了,这可怎么办?
说:“可喜的是,新法规的**起码意味着献血点的设置日后可以挺直了腰杆,不用再找**批条了。”要是真的到时出现怀念**批条的一幕,可喜将成为可悲。要避免此等悲剧,唯有将献血点的设置置于民生大事的高度,唯有以足以令人官员望而生畏的问责来保驾护航。邵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