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电 锁店门 我不走 你逼迁

2014-11-13来源 : 互联网

张广军租期到后,要求续约,被拒。惠阳华都广场一个体商户档口遭开发商断水、断电、“封门”逼迁。此案日前已在惠阳**审理,律师表示,承租户优先租赁权问题,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广东省有地方性规定原租户有优先权,该案如何适用法律,目前正等惠阳**裁判。

个体户遭遇“封门”逼迁

个体户蔡先生,在惠阳华都广场从事销售服装,自华都广场**次招商起,一直租用该商场一楼档口经营。*新一份租赁合同期为2年,即从2012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止。

蔡先生指责,华都广场开发商“忘恩负义”。他表示,2010年华都商场经营不善,开发商为了空置的档口得到利用,强行要求他增租档口,他租下本无需要的2楼档口。为了履行合同,投放20多万元装修。经过两年的打拼,生意有点起色时,2012年7月份,华都广场又以断水停电的方式强迫蔡先生同意提高租金,蔡先生也同意了。

蔡先生说,即使这样,今年7月份,合同即将到期时,却被告知**续租,华都广场将档口另租给了他人。蔡先生说,他与华都广场协商愿以同等条件下续租,但均被**。此后,华都广场再次对蔡先生的档口断水断电、而且将门反锁死。导致其无法经营。

纠纷遭遇法律空白

昨日,蔡先生说,目前,其应季库存服装及此前已订货服装共价值500多万元,还有20多名员工无事可做。档口从7月份开始损失*大。

华都广场开发商的回应是,合同到期,其有权选择不愿意续租。同时还表示,蔡先生交租不及时。又称,另行选择的承租方租赁的面积更大,租金更高。

此案的纠纷,反映了一个法律空白。惠州市商盾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如洪说,我国民法、合同法关于承租人租赁优先权没有明确规定,是空白。但是,法律有规定,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如果发生转让(买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所以,根据法理,既然所有权转让的情况下,承租人都可以优先。那么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更应该有权优先续租。

罗如洪表示,虽然国家法律有空白,但是《广东省房屋租赁条例》,明确规定了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他认为,这个案件应该适用该条例。对此案究竟如何处理,惠阳**目前还在研究中。

[律师提醒]

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大家都注意租金、租期方面的问题,忽视租约到期后的续期问题。建议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要对续租进行明确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标签: 惠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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