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两闯祸船主被控误杀案开审

2014-11-13来源 : 互联网

香港11月10日电 两年前造成39人遇难的香港“南丫海难”变乱,两名闯祸船主各被控39条误杀罪及风险他人海上平安罪等,案件10日在香港****开庭聆讯,两名船主在庭上否定全数控罪,案件估计审讯60天。

2012年10月1日晚,载逾百人的香港电灯有限公司“南丫四号”与港九小轮公司的“海泰号”在南丫岛四周海面相撞,然后敏捷翻沉,导致39人灭亡、近百人受伤,是香港逾40年来*严重的海上变乱。

据香港电台、有线新闻和无线新闻报道,10日,一向获准保释候审的“南丫四号”船主周志伟及“海泰号”船主黎细明,抵达**受审。别的,部份海难死伤者家眷亦亲自到法庭听审。

两名船主各被控39项误杀罪,指控两人身为船主没有连结恰当瞭望,或采纳有用步调避免两艘船只碰撞,他们违反谨严责任幷严重疏忽。

他们其他控罪还包罗风险他人海上平安罪、瓜代控罪等,指两人风险船员及乘客平安,没有利用视觉、听觉及雷达恰当瞭望,对避免撞船没作周全评估,亦无采纳判断及预防步履。

今次是海难发生跨越2年以来*宗刑事案件,误杀罪的*高科罚是判处**禁锢,而风险他人在海上平安罪,科罚*高是判监4年,案件稍后会选出陪审团。司法机构亦邀请熟识船务的英国退休法官祈彦辉来到香港专责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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