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包转包 或吊销执业证书

2014-11-15来源 : 互联网

肖成中山市住建局近日发文,启动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理行动,明确建筑完工后要设**性标牌,有质量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同时,主管部门将严打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现场要留**性标牌

市住建局表示,将明确项目负责**量**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量**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要按照规定的**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责任**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单位建立五方项目负责**量**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事后,主管部门将按照规定的**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对监督检查及对投诉举报信息核实,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

欢迎公众举报监督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是建筑市场的顽疾,也在这次重点打击的范围内。市住建局称,对认定有这些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措施。

这轮为期两年多的整*,将选取开发区和小榄镇作为中山市工程质量*理两年行动的示范镇区。各镇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加强检查力度,在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突击检查方式,于2014年11月底前进行全面排查。市住建局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理行动督导检查。

社会监督也在被强调之列。市住建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中山建设信息网及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公布。

举报电话和邮箱:0760-88383393、88383919(传真)、88381319@163.com。

标签: 中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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