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将建心理矫治档案

2014-11-21来源 : 互联网

 黄绮靖 中山市委办、市府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山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档案,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于有生活困难的还将进行救助,创业也能进行税收减免。

每月社区服务*低8小时

为了推进社区矫正,中山市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同时在制度上加强激励,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助纳入年度社会*安综合*理考核体系,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此外,还将加强人员经费**。逐步建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购买**服务增强专业力量,扩充志愿者队伍,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加强了衔接管控,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制度,明确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学习8小时和社区服务8小时的*低标准。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社区矫正的根本在于教育矫正。对此,《意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安置帮教组织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开展思想政*、法制、道德和传统文化教育,**针对未成年、判处缓刑、新接受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转化,消除消极对抗情绪,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机构提供心理咨询、辅导、矫*服务,逐步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档案,探索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

对于有困难的还要进行扶助,《意见》对此规定得非常详细,用力很大。民政部门将给予*低生活**救助或临时救助,对符合条件纳入城镇“三无人员”或农村“五保”对象的,按其意愿安排在市养老机构供养。

人社部门还将对社区矫正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帮助,将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税务部门依法为这些人员创业就业办理税收减免;教育部门依法**未成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就学权利;探索通过**投入、社会支持等方式,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逐步建立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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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是指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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