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了又建,建了又拆,有关部门何时能够不折腾?据广州市城管委的*新文件,城管委要大力整*中心城区主要商圈和**景观区域的户外广告,其中拟在上下九拆除823处广告牌。主要理由是不美观,即城管认为现有的户外广告脏、乱、差,这当然是一个主观性非常强的结论,咱也没法反驳。
只是,不知道标榜为市民服务的城管委是如何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和感受。也许,根本就不用当回事。可想而知,目前虽然只是一份征求意见稿,但依据经验,整个事件的发展结果八九不离十。城管委不太可能因为广告用户的强烈反对而放弃拆除计划,因为广告用户必然是强烈反对这种损害切身利益的事。若需要考虑**,这件事根本不可能被立项。
那么,我现在*关心城管委是否会给这些被拆除户补偿,补偿金能否让对方满意。但即便给了补偿,这笔由**支付的*难逃因为折腾而导致的浪费嫌疑。更重要的是,它将有损地方**的信誉。
当初信誓旦旦,收了*后允许设立广告牌,许诺可以安放多少年,如今翻脸不认账。倘若城管委在补偿金问题上以“冤有头、债有主”的态度,径直告诉广告用户找前任要补偿金去,前任又推脱责任,这些花了重金签合约的广告用户该找谁诉苦去?当然,他们也不敢和这些部门较真,除非不想在本地做生意了。
因政策的前后不连贯性,受苦的还是市民。这必然加重市民对**政策的怀疑,必然影响到施政效果。当旧的广告牌被拆干净后,新的广告牌将竖立起,但广告用户面对招商时不免怀疑新政策又能持续多久,也许没几年后这些广告牌又因各种借口被违约拆除。毕竟只要有傲慢的权力在,找理由不过是走个过场,我说不美观就是不美观。□陈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