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精神
顾则徐专栏
价格改革是**强总理*近着重推进的***工作,其中重要内容是清理各种违规费用比如水电附加费等。有媒体透露,**强说:“这些措施涉及到很多部门,都是‘割肉’的事。”我以为,割肉一要明确都是痈疽、赘肉,二要坚决。
**强使用“割肉”一词,说明相应的改革十分困难。肉长在身上,割则剧疼,没有人愿意受疼,自然就要抗拒。应不应该受疼,决定于应不应该割。应不应该割,决定于割的是什么肉。如果是好的、健康的肉,那就不应该割,**受疼就是合理。但如果是痈疽、赘肉,割就是人道主义,就应该割,即使哭天*地抗拒,绑也要绑到手术台上割。因此,价格改革“割肉”,关键要明确割的是痈疽、赘肉。割的是痈疽、赘肉,就不怕抗拒。
水电附加费等各种违规费用,本就是痈疽、赘肉。但是,**部门和利益集团是否能够达成承认属于痈疽、赘肉的共识,恐怕并不简单。达成共识,“割肉”就容易了,但要**被“割肉”,就自然会在是否属于痈疽、赘肉这一点上进行争执。如何证明属于痈疽、赘肉?法规诚然是一个分辨标准,但以往既然得以实行收费,总不会是莫名其妙,通常有某某办公会议通过或某某**同意等理由,这是证明属于痈疽、赘肉的**个难题;第二个难题是长期收取的费,并不会是放在银行账户里不用,而是用来弥补亏空、办公、养人头乃至增加利润数字等,似乎有其事实上的合理性。
纠缠在细节上面,恐怕永远无法说服以达成承认痈疽、赘肉的共识。医疗如果建立在医生和病人形成全面共识基础上,那就完蛋了;尽管需要医患协商,但终究必须以诊断为基础。价格改革的诊断只能是以法律法规为标准。但要服人,就不能有新的**意志,并且要公开。**意志的特点往往属于小范围精神,法律法规则是面向公众的信息。如果只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诊断是否痈疽、赘肉,其实把各种收费项目一列出,公众马上就会勾出那些痈疽、赘肉项目,并不需要一些机构关起门来争得面红耳赤。
当然,达成了痈疽、赘肉共识,并非就不会继续**“割肉”,甚至并非就没有理由**“割肉”。“割肉”应该配套以消炎、缝针、敷药,这是又一个难题。既然诊断应该公开,消炎、缝针、敷药为什么不可以公开呢?解决难题的办法,还是要公开。收费弥补亏空的,将之公开,让公众看是否要对其亏空另外再下猛药治疗。收费解决办公需要的,将之公开,让公众看用的是什么办公楼、用的是什么车辆、用的是什么办公设备。收费用来养人头的,将之公开,让公众看看是否人浮于事。收费用来增加报表利润的,将之公开,让公众来口诛笔伐。
归根结蒂,不怕倒闭,不怕关门,不怕出售资产,不怕增加一点失业者,便是消炎、缝针、敷药的良法。因为,凡是靠收费维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对于国民经济增长和解决就业,都不会有多少真实的贡献。然而,如果不把跟它们相关的痈疽、赘肉割掉,对国计民生影响却十分之大,它们掠夺了民众的收入,严重影响了国内消费增长,从而抑制了整个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此次价格改革的目的,无非是试图增加民众消费能力,以使国内市场良性化。如果不割去那些痈疽、赘肉,价格就很难理顺,改革的目的就很难达到。(作者系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