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雯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定病种”新规从11月4日开始执行,重型β-地中海贫血及血友病病种的门诊费由原来的每社保年度25000元和40000元提高至目前的30000元和50000元,还增加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中肝移植术后病种。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水平。
不变:两病种报销比例仍为60%
早在2012年,珠海**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退出的标准,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疾病的患病人群、诊断标准发生了变化,且部分疾病患者经济负担仍较重。在此前的支付标准中,重型β-地中海贫血及血友病病种的门诊费用分别为每社保年度25000元和40000元。但由于医生*疗方案的改进,参保人药品费用支出增加,导致参保人个人负担的门诊费用较重。
调整后,重型β-地中海贫血病种门诊费用限额提高至每社保年度30000元(含自付部分),血友病病种门诊费用限额提高至每社保年度50000元(含自付部分),报销比例不变,仍为60%,待遇水平在全省居**。
修改:重型β-地贫认定要看临床表现
同时,重型β-地中海贫血病种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调整。以前是将该病临床诊断标准中的血液血红蛋白F(HbF)达30%~90%作为认定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血液中的HbF受输血等多种因素影响,且初诊患者血液中的HbF也不一定在30%~90%之间,而患者实际病情已达到重型β-地中海贫血的程度,导致少数患者享受不到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
调整后,重型β-地中海贫血病种认定标准修改为β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查加临床表现:自出生后3个月起出现贫血;血色素低于90g/L或连续3个月(含3个月)以上每月至少需输血1次才能维持血色素在90g/L以上。
新增:未成年人肝移植术后病种
过去肝移植术主要在成年人中发生,珠海市也一直未发现未成年人实施该手术的病例,所以没有在门诊特定病种中对未成年人设立该病种。但近期在未成年人中出现肝移植术病例,给患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此次调整*次针对未成年人设置肝移植术后门诊特定病种,并制定该病种的认定标准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