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内两次酒驾被交警查获,男子何某被吊销驾驶证。昨日,江门蓬江警方通报,11月16日,民警在查处何某无证驾驶时,闻到浓烈酒气,检验发现醉驾。
当天9时33分,蓬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跃进路执勤检查一辆粤J号牌二轮机动车时,发现号牌有一个字母“0”是用黑色电工胶布粘贴上去的。民警靠近驾驶人时发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气,且说话吞吞吐吐,称自己的驾驶证没有随身携带,只出示了身份证,随后民警将驾驶人何某带到天地方正司法鉴定所,检验结果为102.06mg/100ml,已经超过国家醉酒标准80mg/100ml临界值,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何某于今年7月16日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驾驶证还在暂扣中。这是一年内第二次酒驾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何某不但受到无证驾驶的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