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发展约租车服务试点,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而花都、番禺、南沙、增城和从化等五区(市)未来新增出租车要投放多少,初审权或将从市里下放给各区,**郊区“打车难”或将能有所改善。昨日,广州市人大网发布了新版《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本月28日前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
**五区市新增出租车投放计划下放到区
近年来,曾有媒体多次报道番禺、花都等**区“打车难”问题,比如在上下班高峰以及深夜,的士拒载、讲价现象时有出现。番禺交通部门去年曾表示,番禺出租车数量确实过少,按照推算,当时番禺出租车数量要达到1000辆左右才合适。
据悉,旧版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广州相应的出租汽车新增运力投放,以及出租汽车企业、车辆、驾驶员行政许可均由市层面实施,全市出租车运力投放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拟订,统一报批。
而草案显示,目前广州在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市和从化区域专营出租车有1784辆。这五个区(市)的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计划,或将由各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域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市场供求状况和城乡交通状况拟定,经广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广州市人民**批准。广州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的投放计划时,也需要进行听证,听取公众意见。区域专营的出租车不得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这意味着,广州出租车运力指标投放计划的初审权,或将从市级下放到各区交通局。
出租车运力指标投放计划或将实行分级审议的模式。草案对此解释,经广州市**批准后,由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招标,中标人取得相应运力指标后,申请车辆营运证。其中上述五区(市)出租车投放计划,由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而全市范围运营以及中心城区部分特定区域的出租车运力投放计划,仍然由广州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拟订、报批。
草案解释,目前这五个**区的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基本上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为主,但由于运力投放和行政审批权集中在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存在某种程度的权责不一致现象,影响属地交通部门的积极性。
据悉,市交委专门与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以及黄埔区交通部门对投放计划下放到各区进行沟通协商,除黄埔区交通部门表示不愿意接受事权下放之外,其他区(市)交通部门均表示愿意接受运力投放权和行政审批权的下放。
广州将发展约租车服务试点
广州将开始发展约租车服务试点,作为“巡游”出租车的补充。草案显示,约租车运营服务应当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此外草案还透露,目前市**、省交通运输厅已同意在广州发展约租车服务试点,其经营、管理、营运、服务模式等,都跟传统“巡游”出租车存在一定区别,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运输部规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约租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广州或将**关于约租车的具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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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
各档次罚款是本次主题
对于“克隆车”,草案也有相应处罚。条款显示,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而喷涂出租车颜色、标识、设置与出租车顶灯、计价器、“空车”标志等服务标识相同或相似的机动车,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服务标识、**行驶证登记的车身颜色,处以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
据悉,广州市于2012年**的《广州市人民**关于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目的是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但是由于《条例》**时间早于《通告》,并未对“克隆车”的定义及相应罚则进行详细表述。另外,交警对改装车辆的处罚,就要是从影响交通安全的角度进行管理,因此草案增加了无乘客情况下对仿冒出租车所有人的罚则,明确仿冒出租车的定义及相应的罚则。
另外,对于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不在指定区域内的客运服务的,将对出租车司机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而非本市出租汽车提供起点、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服务的,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非本市出租汽车不在指定地点运载回程客或者载客不回车籍地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采写: 罗苑尹 邓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