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将在裁判文书上签名确认

2014-11-24来源 : 互联网

2013年底,香洲区人民**被*高人民**确定为全国*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昨日从香洲区**获悉,该**在部分审判庭探索推出人民陪审员在裁判文书上签名确认的举措,从制度上给予人民陪审员平等的审判权保障。

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裁判文书制作

此次香洲区**陪审员改革,香洲**在部分审判庭探索推出人民陪审员参与制作裁判文书,并在裁判文书上署名确认的举措。据介绍,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裁判文书制作,并在裁判文书上署名的想法源于仲裁员在仲裁裁决书上签名确认裁决意见的做法。把仲裁员签名确认仲裁裁决书内容的做法创新引入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中具有多重意义。一是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意识和责任感,使人民陪审员在参审的过程中实现勇于提出问题便于查清事实,敢于发表意见利于公正裁决,乐于参与庭审提高参审意识。二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从源头上破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难题。

创新陪审模式建立陪审“1+2”制度

为保证这一机制顺利开展,香洲**严把审查关口,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总体素质,现陪审员具有大专及大学学历的共175人,占总人数的79.5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共31人,占14.1%。

为保证案件高效保质结案,香洲**借鉴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创新实行陪审“1+2”模式,即由一个审判长带两个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改变以往“两名法官加一名人民陪审员”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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