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汇掉玻璃不能一赔了之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马后炮 

□马志海

上周六晚,太古汇靠近天河路和天河东路交界区域,有幕墙玻璃碎片从高处掉落,8分钟内两度下起“玻璃雨”,砸中17台小车,所幸未有人员伤亡。事件过去两天了,事故原因还在排查,太古汇对外解释,具体哪个位置的玻璃发生爆裂、是否仍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尚不明确。据悉,这已是太古汇开业以来第三次掉玻璃,但每一次,太古汇均将玻璃掉落归咎给别人,那么,太古汇自己是否存在管理缺陷呢?

在电视新闻看到,被碎玻璃砸中的小车其状也惨,直接被洞穿,而且还是车内有人,其中一台的士还有乘客,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无人伤亡,真是**。假如不是这么好彩,恐怕有关人等也不会这么闲庭信步吧。

也许正是因为没出人命,太古汇方面顶多拿*摆平,不是有句话说只要*能搞掂的就不是事儿嘛。问题是,**各部门的淡定也是让人惊诧,难道他们也认为,只要不出人命就可以不管了?看报道说时间过去了两天,连具体哪个位置的玻璃发生爆裂都不清楚,那警察干什么去了?就算是普通居民家里掉下个花盆,派出所还要派出个把警员查清楚是谁呢,在香港,高空坠物案还要依刑事案办理。很明显,太古汇掉玻璃这事,比居民家掉个花盆对公众安全的威胁要大得多,更何况这事儿不是头一回。谁家的花盆接二连三地严重威胁他人性命,如果警察还不管,那我是否可以怀疑这户人家使了什么手段摆平了警察?

也许会有人说,警察出街要有法律依据。这话也对,如今在网上写篇文章都可以师出有名地以“寻衅滋事”罪去拉人,那么以公共安全的名义给太古汇*个罪也不难。也是透过新闻我们才了解,**部门还是做了事的,包括做了全市玻璃幕墙总共有500万平方米的统计,还有一份《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呢!不过这个办法只是明确,因玻璃幕墙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玻璃幕墙的业主要依法进行赔偿。

这显然是不够的。鉴于玻璃幕墙掉落对公众安全的影响,有关方面**应该以威胁公共安全的名义,比照高空坠物的处罚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否则,谁知道太古汇的玻璃幕墙还会不会第四次第五次掉落?如果对那500万平方米玻璃幕墙只是依据一份管理办法赔偿了事,谁还会把玻璃幕墙的维护放在心上?谁还会把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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