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花佛山市住建局日前印发了房屋白蚁防*管理办法,对白蚁的防*、施工、复查和保*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的销售和预售时,应在销售现场向购房人公示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违反规定的,将由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佛山市行政区划内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收费实行**指导价,基准价标准由物价管理部门公布。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白蚁防*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符合《城市房屋白蚁防*管理规定》实施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该办法,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白蚁预防包*期限为15年。房屋在白蚁防*的保*期限内发生蚁害,白蚁防*单位应无偿进行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