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谁审批谁监管”

2014-12-06来源 : 互联网

昨日,获悉,深圳市委市**正式**《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批6个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也出炉,剩余的19个将于今日**并实施。

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自去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这项改革的难点和**在于后续监管。今年9月1日,深圳在全国**公布了《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囊括了所有与商事主体行政审批相关的事项,涉及25个行政审批部门共129项审批事项。其中,12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审批,117项属后置审批。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改革思路,与《权责清单》对应的是25个行政审批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的出炉。昨日,从*新一期的**公报获悉,深圳市委市**正式**《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决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的“后续监管难”问题。

《方案》明确以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有力”的商事监管体制为目标,厘清监管职责,明确监管标准,调整监管思路,以推动**管理模式由重审批、轻监管和以批代管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昨日,同步发布的有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文体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批6个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按照此前计划,剩余的19个行政审批部门的后续监管办法将于12月1日**并实施。

深圳市副市长、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主任陈彪曾表示,《权责清单》及各部门后续监管办法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能与监管职责加以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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