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穗小微企贷款利率 最高上浮或不超30%

2014-12-08来源 : 互联网

广州针对政策性******保险试点方案纳谏

记者近日从消息人士处获悉,目前广州市**下发了“广州市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将为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和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支持,争取三年内累计发放贷款额100亿元;单个企业的贷款金额不能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长不超过一年。

“过往扶持政策性太强不灵活,市场化太弱”,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特约观察员洪凯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引入保险公司,确定贷款保险制度,是**盘活解决中小微企业**难的重要步骤之一,有着**重要的意义。

■记者 许莉芸

**成本将设上限

“意见稿是广州市**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难问题实实在在迈出的一步,”洪凯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中有专项的资金配套、专门的政策支持,还有指定部门的实施。“既有政策性扶持,又有市场化经营,鼓励银行、保险公司进入这个市场领域。”

据悉,意见稿指出,此次试点主要针对农业及科技创业型企业。除了要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外,还要有一年以上连续经营记录。洪凯彬表示,这两类企业是**难的大头,同时这两类企业的试点也为日后扩大**对象打下了基础。

对于**成本意见稿中也给出了“上限”:借款人**成本由银行贷款利率、**保险费率及附加性保险费率三部分组成。试点期间,银行贷款利率*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另外,**保险和附加性保险费率合计*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

如果企业贷款1000万元一年的话,按照目前6个月到一年的贷款利率5.60%,*高上浮30%至7.28%来算,还款利息*高为72.8万元;而按照费率不超过3%的规定,1000万元一年的实际成本*高不超过102.8万元。

逾期本金银行与险企“二八分”

在风险控制上,意见稿中表述,将设立政策性******保险风险补偿资金。该资金一部分由**安排财政预算5000万元,另一部分是由保险公司提供,即年度保费总额的95%与年度赔付额的差额部分划入风险补偿资金。

意见稿中指出,借款人欠息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借款人未偿还本金即构成违约。银行追偿超过1个月且仍有损失的,银行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20%,保险公司在年度保费总额范围内承担其余80%的本金损失。

超过年度保费总额的部分,由政策性******保险风险补偿资金进行赔付。不过,贷款的利息损失将由银行承担。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是否会对担保行业形成冲击。“对担保公司的影响也是正面的,可以补充市场份额,加快市场淘汰,提升**担保公司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洪凯彬表示,借此或激发担保公司提升自身实力,再向**提出申请,纳入**保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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