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深相继出台涉及房地产项目停车位新规

2014-12-09来源 : 互联网

深圳新规规定,楼盘配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得转让。而广州新规则规定,小区楼盘车位可能预留总数的20%用于出租。

穗深相继**涉及房地产项目停车位新规

相隔一周多的时间,广州和深圳先后**涉及房地产项目停车位的新规定。

12月1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建设及处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停车位分为配建停车位和增设停车位;配建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不得转让;增设停车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可转让,并纳入商品房销售管理,但销售对象仅限于项目业主。

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则在一周前发布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租售管理规定(修订稿)》,若该修订稿正式实行,日后广州小区楼盘的车位,或将预留总数的20%用于出租。

对此,地产界人士认为,穗深两地**的停车位新规,没有从**上解决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源头,从深圳新规来说,配建与增设车位比例没有披露;而广州市停车位新规则有可能造成停车位紧张的楼盘因预留20%出租车位而更显紧张。

车位成交量价齐涨

高的逼近6万元/m2

据网易房产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荔湾区的美荔尚筑曾网签一套面积12平方米的车位,单价达59704.6元/m2,比东方文德广场的售价还高。水荫路东山一品所网签的23个车位,每个面积约为11.9平方米,均价也高达51732.7元/m2。

此外,今年前11月,车位单价达4.5万~4.7万元/m2的盘有富力广场、雅郡花园、嘉裕君玥**、金碧湾等。阳光家缘显示,今年***月越秀区共网签103个车位,均价为35810元/m2,同比去年同期的33875元/m2(520个)涨了5.7%。

受今年8月上涨停车费等因素的影响,广州今年一手车位成交相当*爆。**月成交一手车位达22065个,而去年同期广州不过成交18227个车位。

深圳新规VS广州新规

配建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

依法利用民用建筑的防空地下室设置的停车位,纳入配建停车位范围,归全体业主所有。配建停车位的数量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

开发商只有在满足配建标准的基础上,才可申请建设增设停车位。并且,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停车位个数不超过房屋总套数的,购房人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购买一个增设停车位。业主转让房屋时,与该房屋相关联的增设停车位应当一并处分。

配建停车位不计收地价,增设停车位地价标准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基准地价的20%收取。

该意见稿仅适用于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广东中原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从深圳这个新规来看,配建停车位应符合该市的规划标准,目前大城市楼盘配建停车位通常都是1:1,豪宅盘有可能是1:2。故此,深圳以后出让的土地所建的楼盘,开发商将承担起大部分停车位的无偿建设任务,若希望从增设车位来获取利益,难度更大。

不过该规定有一个地方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果配建车位不足以达到1:1的比例,又何来可以有车位出售呢?另外,如果配建车位不计收地价,不出售,其管理以及收益处分可能引发物业公司、业委会及业主的矛盾。

新规亮点

楼盘20%车位

或用于出租

日后广州小区楼盘的车位,或将要预留总数的20%用于出租。即使小区的车位数量少于小区房屋套数,开发商也必须预留20%车位用于出租。市场人士猜测,这一措施或可解决访客停车难的问题。

**观点

黄韬认为,开发商有时候开发完一个项目就会注销一个项目公司,规定保留20%出租车位,相当于给项目公司留下一个“手尾”。对于业主来说,可出售车位少了20%,可能变相抬高可出售车位的价格。此外,黄韬也不明白为何规定20%出租车位,而不是10%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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