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书面答复:准备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4-12-10来源 : 互联网

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已建立20余载,帮助了无数人成家立业的同时,也逐渐暴露不少问题,常常让人觉得“公积金,想说爱你不容易”。

近日,就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今年10月17日向住建部提交了《关于推动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建议》,住建部进行了书面答复。针对他列举的六大弊端及提出的相应建议,住建部表示,正在修订公积金管理条例。

建议1

统一缴存比例基数

弊端 “缴存标准不一,缴存规定不合理”。目前,不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存在较大差距,这导致低收入职工每月实际可支配收入下降。

建议 统一公积金缴存比例,消除事业单位、国企、私企间的差距。同时,他建议,同一个市对由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职工,按行政级别分级统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建议 2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弊端 “用途单一,提取难,套现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由于大部分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面窄,缴存者无法便利使用公积金,导致违法套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形成地下产业链。

建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公告,公积金的相关情况。在提取公积金过程中,建议资金直接通过电子划账与住房、医疗、教育相关机构对接,*好与五险一金实现一卡通来缴存和支付,以避免发生缴存人违规套取公积金现象。

建议 3

允许直系家属使用

弊端 “提贷门槛高,受惠人群少,住房公积金成‘劫贫济富’工具。”比如购房需先付齐*付才可提取、退休后贷款需五年内还清等,使得大部分低收入人群无法满足*低提取条件,造成富人优先用了穷人的*低息贷款购了房。

建议 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扩大使用范围和受惠人群。比如允许提取公积金交*期房款;覆盖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医疗、教育三大领域;允许直系家庭成员亦可使用。同时,简化提取公积金作为房租时的手续。

建议 4

将公积金改为工资

弊端 “同五险一样,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比例高,使用率低。”数据显示,2012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滚存结余881.95亿元,是当年总支出(263.17亿元)的3.35倍。

建议 探索将住房公积金改为住房免税工资或补贴,实行账户电子化管理,从而实现足不出户提取公积金。

建议 5

收益金额归缴存者

弊端 “公积金保值增值能力低;增值收益上缴财政,损害缴存人利益。”

一直以来,公积金年利率(2012年当年缴存利率为0.4%,上年结转利率为2.85%)低于银行存款利率(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3.00%)。增值收益分配方式也侵害了缴存者的利益。2012年,广州市公积金理财增值收益达28.06亿元(含缴存者的利息17.12亿元),其增益率为3.78%,仅比中国银行当年居民一年整存整取的利率高0.78%,且远低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入市后6.73%的增益率,也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00%。

建议 将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并赋予缴存人投资选择权,提高增值收益率,收益金额归缴存者所有。

建议 6

让各地资金互动起来

弊端 “公积金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各自为政,加剧了公积金管理的混乱。”全国有大大小小600多个公积金系统,相互之间的信息互为孤岛,各个城市的提取率却相差甚远,仅广州和深圳就相差近一倍。

建议 在全国、至少在同一个省份范围内加强公积金的统一管理,让各地管理系统和资金互动起来,人员流动不影响公积金的继续缴存,需求小的补贴需求大的地方,“这样可以一方面减少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另一方面,将减少的结余额用来贷款,也可增加公积金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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