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奇两执行董事及公司涉及欠款2.36亿元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诺奇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集团近期整理内部记录所得,2014年下半年,执行董事丁辉、执行董事丁灿阳、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在国内多个**提出的41宗民事诉讼中,被列为答辩人,涉及的欠款共计2.36亿元(人民币,下同)。

公告称,在这41宗民事诉讼中,20宗案件由诺奇供应商提出,金额合共约2400万元人民币;9宗案件由财务机构提出,包括厦门贷款及中国民生担保,涉及贷款总额约1.11亿元。

此外,有5宗案件由个别贷款人提出,涉及丁灿阳和诺奇公司,总计5900万元;6宗案件由多家实体提出,包括办公用品、装修工程等,金额合共约600万元;1宗案件为土地出让金,为3600万元。

公告还称,诺奇将终止丁辉对诺奇的所有约束。在公告日期之后,丁辉**是诺奇和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法人代表。诺奇预计将在稍后阶段正式罢免丁辉的董事身份。

原文:http://news.efu.com.cn/newsview-10921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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