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校办民校以后不再有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钟会先昨日佛山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暂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佛山市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了多项暂行实施意见,并指出今后市、区两级国有资产(含**学校无形资产)**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亦将停止审批。

《意见》今后将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民办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对民办学校**了各种优惠政策,如盘活国有资产扶持民办学校,**学校闲置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等国有资产,可按照有关规定以租赁方式用于民办学校办学等。此外,还鼓励**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挂职交流,为民办学校教师到**学校挂职交流或跟岗培训**条件。对该条规定,市教育局副局长吴赐成解释,对于挂职交流这要求各区应做好“五定”,即定比例,定时间、定岗位、定薪酬、定考核,“具体细则制定交由各区主管部门商定,但交流时间是有限的,不是**制。”

对于**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现象,今后将不复存在。《意见》指出自发文之日起,市、区两级国有资产(含**学校无形资产)将**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审批机关也要停止审批**学校参与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标签: 佛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