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鞋厂事件 全球化时代精彩“浮世绘”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漫画:张建辉

说法        世间百态法的精神

一个300多名工人的企业,停工复工、解聘工人甚至是兴旺倒闭,放到“大局”里看,似乎都不能算是什么大事,但它后面的道理既不小也不少。其社会背景甚至可以说宏阔,可供展开思考的侧面实在大多。

这是跨国企业巴宝莉的一家代工厂,这家工厂发生的故事,可视为被纳入**化进程的工人的命运。他们在**制造体系中处在风险承担的**和利益分享的末端。这家企业应该也曾红*,许多工人有十多年工龄,但企业一直欠缴社保,直到订单少到要辞退部分工人时,才使问题得以显性化。工人弱势,法规可以不执行,这真是资方的天堂。

当问题显性化以后,引发了停工事件。此时,企业开始着急了,劳动部门、工会也“会同”厂方要求工人选出代表谈判。这是又一个令人大开眼界的细节:劳动部门不是在企业违反社保政策时出场,工会不是在工**益受损害时出面;停工之后,前者不是居中调停,后者不是代表工人,而是携起手来,“会同”厂方要求工人推选代表谈判。可见,他们与厂方、工人的关系何深何浅、何厚何薄、何远何近、何亲何疏。

而在复工当日,企业辞退了12名工人,其中就有5名工人代表。一场多方“会同”的谈判,事后厂方翻脸说是“聚众闹事”。当时“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工人也不少,为何只辞退这些人呢?说这是秋后算账,一点也不夸张。但在此时,曾“会同”解决停工事件的劳动部门、工会,却失声了。他们既没有为“会同”处理过的纠纷被定性为“聚众闹事”而气愤,也没有因工人代表被辞退而恼*。

试想,如果有关部门对工人代表被秋后算账未能有力声援,今后遇到类似事件,如何取得工人信任?又如何去处理下一次危机?

工会**理睬工人,劳动部门表示“不满工厂解雇可以诉诸法律”。诉诸法律,是个好说法。企业停工时,他们没有要企业“诉诸法律”,而是“会同”企业来要求工人解决问题。停工问题解决了,工人代表被辞退了,他们就要求“诉诸法律”了。

工人对企业的态度,也是有意思的。当工龄被企业清零时,他们感觉“自己对鞋厂的感情也在一夜之间被清零了”,自认**中没有过激言行的工人代表表示“工厂的做法让他很寒心”。企业视工人为草芥,工人对企业却仍在“谈感情”。可以说,工人并没有清醒认识自己的角色。他们或许知道自己只是打工者,但未像企业那样本质地把握双方的关系。他们还在“讲感情”,就表明他们对厂方存有想象或者希望,而这并不符合劳资关系的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集体**、提请仲裁,还是诉诸法律,工人们的抗争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这表示他们接受当下的“法统”,相信在“法统”内可以求取公正。

其实,无论此案如何了结,这个事件已经足以让我们看清一些事实:**化背景下的工人命运,劳动**法规的现状,工人、企业、劳动部门、工会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工人对自身处境的不真实想象。这些事实,是无处不在的,不止体现于单个企业之中。

□刘洪波(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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