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番禺的7岁男孩军军(化名)至今看见工地用的绳子还会往后躲,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约一年前,邻居听见军军家有惨叫声后**,警察破门而入,发现军军被绑在板凳上,证实了生父和继母对军军实施家庭**的事实。
而在此之前,邻居和义工一直怀疑军军遭家暴,苦于无法取证,也无权将军军与监护人隔离。然而,家暴暴露后,军军今后该由谁来抚养?
11月25日,***法制办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个被许多学者称道的亮点,就是确认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
“看看是你的脾气硬还是骨头硬”
去年6月,公益机构广碧关爱儿童中心(下称“关爱中心”)接到番禺一社区的爆料,该社区一名7岁男孩长期遭父母体罚,凌晨一两点都能听到家里有跳绳的声音、家长数数的声音,有时还能在小区花园看到男童进行青蛙跳的体能训练。
一次,屋里传来孩子凄惨的哭声,邻居找到居委上门,孩子隔着门喊,自己被绑在椅子上下不来。随后,关爱中心几次上门,都吃了闭门羹,根本无法见到家长。
邻居和义工们开始地毯式搜索,义工搜到孩子父亲的微博,父亲竟在微博上晒打孩子的照片,并留下“看看是你的脾气硬还是骨头硬”的言论,照片里男孩的背部和大腿全是伤。“当时,我们怀疑这孩子是不是被拐卖的,下手这么狠!”关爱中心理事长E m m a说,可以明显察觉,这个父亲没有意识到其教育方式有问题。
关爱中心**求助,派出所建议关爱中心取证,提供证据才能上门。义工们开始求助居委会,居委会上报镇妇联,层层向上反映,希望与男孩家人面谈。
救助机构没证据,不能带走孩子
妇联与居委终约见了男童家长,了解到该家庭为离异重组家庭,军军的生母因丈夫有**倾向而离婚,军军的抚养权判给了生父。重组家庭后,军军原本由爷爷奶奶抚养,但继母认为,孩子有很多坏习惯需要改,遂接到家中与自己一起生活。
军军不爱吃饭,有时还会尿裤子,这让继母接受不了,为此继母让他休学一年,让生父严加管教。军军的爷爷奶奶解释,军军有时吃饭会吐是因为咽喉炎,老人抚养孩子确实容易溺爱,但也不至于打孩子。因为军军的事情,爷爷奶奶和继母也发生过口角,随后继母**让老人探望孩子。
军军的父亲认为自己没有虐待孩子,只是对军军要求比较严格,让孩子跳绳只是训练体能。
由于军军身上没有明显伤痕,有关部门表示需进一步调查。父亲口头答应**打孩子,军军又回到了原家庭生活。
回家后,邻居时常留意军军情况,有时从一楼望去二楼,军军拉开窗帘往外看,邻居一向他招手,他立即躲回屋内。义工曾建议爷爷奶奶,趁家人不注意悄悄把孙子带走,可老人家不敢。
关爱中心没有证据证明军军遭遇家暴,孩子没法离开这个家庭。
男童被解救后能去哪?
去年11月,邻居听到屋内传来军军的惨叫声,**后警察破门而入,发现孩子被绑到椅子上,立即将孩子送往医院验伤。
“那是工地用的绳子,已经把手勒破见肉了。”Em m a说,当时验伤结果为轻微伤,监护人的行为已构成家暴。
生母本可以起诉生父,但爷爷奶奶跪地求情,军军的生父是家中*子,也是经济支柱,万一坐牢,军军的抚养费谁来承担?军军的生母考虑过要夺回监护权,但新家庭那边要求军军过来后跟自家姓,军军的爷爷奶奶肯定不同意,加上自己已有身孕,家庭经济条件不宽裕,抚养两个孩子也比较吃力。三方协商后,抚养权仍归生父,但由爷爷奶奶抚养,生母定期探望。
军军随爷爷奶奶生活后,Em m a继续跟进这个个案,“他现在看到建筑工地的绳子都会往后躲,眼神很恐惧,至今也不敢关灯睡觉。”Em m a说。
8岁女孩阳台“圈养”,饿急跳楼觅食
同样在番禺,8岁的女孩童童(化名)与军军有类似遭遇,她在家遭受过生父和继母的**。2011年7月,番禺某社区的一名住户发现,一名骨瘦如柴的小女孩在小区便利店偷东西吃,几经询问,小女孩称,自己睡觉和吃饭都在家里的阳台上,要等爸爸和继母吃完饭后,她才可以吃东西。那日实在饿得不行了,便从2楼阳台上跳下觅食。在小女孩的裤脚里,还装着一只碗。
有邻居称,经常在放学时间看到这个小女孩,背着书包、低着头站在家门口等候家人,有时一站便是两个多小时,既不去花园玩,也不与任何人搭话。
关爱中心介入后了解到,女孩童童在3岁时父母离异,跟着爸爸和继母生活,生母则在香港。原本上一年级的女孩,每天上学都要征得父母同意,因此常常迟到,*终休学。后童童暂时被送到番禺救助站。
童童的继母称,童童天天在外面偷东西,偷巧克力、偷牛奶,应该被抓起来,好好教育。她说,孩子太挑食,不是要汉堡包就是要鸡腿,全是“**生活”。
与军军相比,童童的“结局”是幸运的,在童童被送往救助站后的几天,其生母在媒体上得知了女儿的遭遇,连夜从香港赶到广州,将其接到香港生活。
立法确立儿童特殊保护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对遭受家庭**侵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则。特别规定了,特殊职责部门例如救助管理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医疗机构等在发现上述群体遭受家暴时,有必须举报的法律责任。若没有按照规定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便利”不止于此,若受害者为未成年人等,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没有就家暴事件进行起诉,检察院可以代为起诉。
如果未成年人遭受来自监护人的严重**侵害,**可以根据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说,反家暴立法把未成年人当成平等的个体对待,强调他们的权利,在现今把未成年人当家庭“附属”地位的现状下,是值得提倡的。
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也认为,这个立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对于立法能否有效落实,学界和业界有不同看法。例如对监护权的规定,律师张扬认为,家长失去监护权后,有的孩子的监护权可能就落在了街道等机构的头上,“你想想街道会愿意吗?”而教授宋耀红称,并不是所有的儿童家暴都会导致撤销监护权,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征求意见稿更多的是提醒家长,不要对孩子进行家暴,否则可能失去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