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牌屡拆不绝当反思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早茶来论 

□牛戈(**媒体人)

广州市城管执法局上月底公告28块违法户外广告自拆大限本月8日到期,*终无一按要求自拆。有的违法广告牌不仅藐视自拆指令,还以新的“换脸”广告照样经营。无论是违法户外广告屡禁不绝,还是执法部门下达自拆通牒而违法广告牌纹丝不动,在广州都已不是新鲜事。这就要问:此中到底是何原因所致?

在此次公告要拆除的28块违法户外广告中,有部分是去年5月就已列入“黑名单”的。当时城管部门公开表态“15天内不自拆将依法强拆”,态度十分坚决。*终是,“自拆令”沦为一纸空文,高调强拆也打了折扣。城管部门承认一些违法广告牌未能拆除主要是“遇到一些阻力”或是“涉及其他工作需要”,那么,到底是哪些广告牌遭遇阻力,经营者是谁,阻力来自哪里,“涉及其他工作需要”具体又是什么,这些很有必要详细公开,让公众辨明是非黑白。

与此同时,任由一些违法广告牌长期存在,执法部门失职无疑。去年,市城管执法局曾称,清理整*违法户外广告检查监督由市监察局牵头,对不作为、乱作为、充当“保护伞”及行动迟缓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问责。从现有信息来看,执法部门“不作为”已经是明摆着的,那么,该谁担责?

可悲的是,近年广州进行过N次违法户外广告清理整*行动,每次都信誓旦旦,但过一段时间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还是有增无减。据称,以前违法广告牌强拆费可向违法当事人追讨,而去年广州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将此项去除。由于强拆费用几乎由街镇专款填单,而对违法户外广告*高处罚4万元,可能出现“罚款不够强拆成本”的情况。执法部门由此判断违法广告牌久拆不绝与此有关。违法广告设置者坚持不自拆是“有意为之”,因为自拆还要自己掏*,干脆留给**强拆。因此,加大擅自设置广告的违法成本,除了罚款之外,还应追究设置者的责任,对违法者限制其参与户外广告招拍挂甚至取消经营资格,违法设置广告行为就不可能无所顾忌,为所欲为。

城市户外广告乱象,说到底是行政职能部门不作为的问题。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城市法*带来的伤害不可低估。因而,对那些遇到所谓“阻力”或是戴上“涉及其他工作需要”帽子的违法广告牌,很有必要揭开其背后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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