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建新楼却不让父住 七旬老翁索回房屋败诉

2014-12-19来源 : 互联网

萝岗区一位七十多岁的孔大爷将宅基地房分给了三个儿子,自己蜗居在三儿子边的小房间,房子推倒重建成六层大楼有12间房,儿子却不让他搬回去。近日,孔大爷状告儿子要求**判收回房屋败诉,转而要求居住权*终得到**支持。

儿子建新房父亲被拒门外

七十多岁的孔大爷为萝岗区某村的村民,九十年代时候,孔大爷将其名下的宅基地房分给了三个儿子,而自己则留下三儿子阿金的房子旁边的一小间作为自己居住。“房屋是我用来养老的,当时我说过等我**之后就将房屋给阿金”。

2011年,阿金见自己的房子已破旧不堪,于是想要推倒重建,而父亲孔大爷的房子又与自己的房子紧挨一起,于是阿金就劝说孔大爷暂时搬离房子,待自己把两块地合一起建了漂亮的新房子以后再接孔大爷回来住。

一年多后,新房子修好了,加盖了4层变成6层楼,整栋楼总共有12个房间。孔大爷想要搬回新房子居住,却发现新修的房子被阿金租给了外面的公司,哪有留给自己居住的地方,孔大爷甚至连门都进不去。

于是,孔大爷一怒之下将儿子阿金告上法庭,要求儿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腾空涉案房屋交还给孔大爷,并支付损害赔偿2000元。

在法庭上,儿子阿金却又道出了自己的苦衷,原来事情的缘由是三兄弟对父亲孔大爷的赡养问题起了争执。

以前孔大爷年纪尚不算大,身体也不错,在阿金的房子旁边*居,也并不需要三兄弟多加照顾。但是现在孔大爷年纪大了,阿金觉得让孔大爷一直与自己住在一起,那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照顾父亲。

阿金认为这样对自己很不公平,所以父亲应该轮流在三个兄弟家里住。而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前,阿金不愿意父亲回来自己的房子。

一审

欲收回房屋败诉

本案中,对于孔大爷主张其为涉案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上盖房屋具有所有权,要求阿金腾空、返还房屋并赔偿损失;阿金则认为涉案房屋已分配给他,并由他借资重建,不同意孔大爷收回房屋。

萝岗区**认为,涉案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登记权利人虽为孔大爷,但宅基地上房屋于2011年4月已由阿金拆除并重新兴建,阿金确为重建房屋实际发生资金投入。双方对于重新兴建的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缺乏明确约定,孔大爷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其对重建后的房屋具有所有权。

因此,孔大爷主张阿金停止侵权行为、腾空及返还房屋并支付赔偿款2000元缺乏依据。萝岗区**一审裁决驳回孔大爷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

主张居住权胜诉

双方的纠纷一直纠缠到二审。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孔大爷在二审时候改变了自己的诉求,**要求儿子腾空并返还房屋,而是转而主张对涉案房屋有居住权,*终获得**支持。

萝岗区**法官指出,《宪法》与《婚姻法》均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即赡养是法定义务,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应该因种种原因则大打折扣,更不是解决家庭财产分配矛盾的对换方案。

现实生活当中,因对赡养义务的分配问题所引发的家庭纠纷并不少见,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可以协助父母通过协商、调解甚至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义气用事采取同样的方法**承担赡养义务甚至侵占老人财产。

法官还提醒,做子女的应端正心态,走出以上赡养中的误区,使自己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并颐养天年。(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邓布兰 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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