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 低保支出4034万元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今年**工作报告将“加大困难群众生活**力度,全面实施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低生活**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准时足额发放*低生活**金。”纳入十项民政实事范围。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至今年11月,中山共有4880户11458人纳入了*低生活**,发放低保资金4034万元,为556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14万元,低保标准也已由原来的480元调高至533元,从8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14万元

市民政局介绍,中山今年加大了对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力度。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双低家庭”在享受了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及医疗机构费用减免后,**对其核准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其中,对自付费用部分,市财政救助比例达70%以上,年累计救助额20万元;自费费用部分由镇区财政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救助。至11月份,市镇两级财政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314万元,帮助556人次困难居民解决看病难问题。

此外,各镇区对困难群体在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政策性减免、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给予直接医疗救助,共支出658万元,惠及12388名困难群众。

发放临时救助金766万元

此外,本年度1月1日起,中山低保标准由480元调整为533元,从8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了1-7月调标差额,增幅达11%。截至11月,全市共有4880户11458人纳入了*低生活**,发放低保资金4034万元。

市民政局介绍,今年中山各镇村均已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配齐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形成以镇区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为中心,辐射各村(居)的社会救助服务网络。1-11月,市镇两级民政部门共为6912户户籍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751万元,为64户非户籍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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