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区建新楼盘交通影响要评价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冯强肖成日前,《中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草案在市规划局官网进行公示,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将按区域和规模,编制相应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根据该草案,在中山二路、孙文东路、莲塘路、莲员路等中山城市核心区内,新增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公寓类项目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3万平米以上住宅、公寓类项目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表。

近日,市规划局官网发布公示称,《中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过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召开的**咨询会。据了解,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在对建设项目交通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边交通系统的影响程度,并依据交通影响评价要求,对建设项目的内部和外部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停车场规模、行人和公交系统等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该草案,包括中山二路、孙文东路、莲塘路、莲员路、华柏路、石岐河围合区域等在内的中山城市核心区里,新增建设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公寓类项目,需要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3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公寓类项目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表。在石岐区(除核心区),东区、西区、南区、*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小榄镇等16个镇区,新增建设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公寓类项目,需要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15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公寓类项目需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他镇区编制报告书或报告表的标准略微宽松。

同时,新建或改建客货车站、大型公交站场、24班以上学校、500床以上医院、新增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50个以上),公共停车场(泊位大于150个标准小汽车)以及各种重要公共设施(包含行政办公、文化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医院等);建筑面积大于3万㎡的商业和办公项目;以及其他市规划局认为对城市交通有重要影响的项目,也需要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

Tips

在公示期内,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到城乡规划局大堂公告栏、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www.zsghj.gov.cn),也可向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与建议。

标签: 中山新闻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