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名 怕被抢客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一家名为“珠海宝迪”的软件公司发现另外一家信息科技公司也取名为“珠海宝迪”。前者认为双方经营范围几乎相同,质疑对方制造混淆,以此*夺自家公司的客户资源。昨日,市工商部门则表示,两家公司属于不同行业,因此公司名号相同不违反相关规定。目前,双方纠纷仍在进行当中。

被重名引发纠纷

引发纠纷的两家公司分别为“珠海宝迪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软件技术公司”)以及“珠海宝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信息科技公司”)。

据软件技术公司称,自家公司是2006年3月份注册,其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计算机硬件网络工程、计算机数据处理、文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计算机硬件产品、网络硬件设备、通信器材、电子电气产品和电脑耗材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但在今年,该公司突然发现另外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名称也使用了“珠海宝迪”,并且已经营业。为此,软件技术公司马上查询了对方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的经营范围都包括了文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硬件产品、网络硬件设备、通信器材、电子电气产品和电脑耗材及配件的批发、零售等。

“经营范围几乎一样,如果公司名字也一样的话,很容易给客户造成混淆。”该负责人称,另外按照相关规定,同一行业的企业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

股东之一去了新东家

软件技术公司还发现信息科技公司成立于去年7月,而该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原来也是自家公司的股东之一。据此,软件技术公司怀疑其故意“重名”,以此*夺其公司的客户资源。

软件技术公司曾向市工商部门投诉此事,并希望能够查清对方能够注册登记的原因。不过,工商部门在调查后复函称,两家公司虽然字号相同,但分别属于不同行业,认定信息科技公司名称符合有关名称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

昨日,试图联系信息科技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但对方**回答相关问题。

[部门回应]

是否“重名”不以经营范围判定

昨日,市工商部门证实确有此事,并表示在接到投诉后曾约见过双方了解情况。该部门解释称,之所以做出上述回复,是因为软件技术公司名称中行业表述为“软件技术”,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6510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而信息科技公司名称中行业表述为“信息科技”,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7310类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研究服务业,两者属于不同行业。

该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字号是否“重名”不以双方公司经营范围是否相同来进行判定,只要双方公司不属于同一行业,字号相同是不违反相关规定的。不过,软件技术公司昨日表示,工商部门的回复并不能解答其所有疑问,因此还将考虑继续向省工商部门投诉此事。

标签: 珠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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