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伪基站”犯罪的幕后黑手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短聊 (三言两语聊出彩)

新闻背景:携带小区短信设备、笔记本电脑等,选择某一酒店开房,然后在房中建立“***”,并向周边中国移动用户群发广告短信达十余万条。一男子日前在珠海中院受审,并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获刑三年。(详见12月25日珠海读本)

凡是手机用户,几乎都为五花八门的垃圾信息害得头痛不已。这个董某利用电信设备、笔记本电脑等,肆意向广大手机用户滥发广告信息,人为的制造垃圾信息,甚至造成了手机用户无信号、信号中断等恶劣后果,不仅违法,从道德上来说,也是一种****的行径。因此,他受到了法律的惩处,**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但是,垃圾信息的制造者受到了惩罚,而那些向罪犯们提供广告资源,并投入一定资金雇佣他们的商家却依旧逍遥,并平安无事,实在让人如鲠在喉。俗话说,有需求就会有市场。董某之所以情愿冒着违法的风险建立“***”,就是因为有一些商家有需求并肯花*。从本案中就能看出,一家商家不仅愿意雇佣,更是以每条短信2-5分的明码标价对其予以**。正是这样的需求市场造就了董某等人,甚至更可以说没有这样一些商家,就根本不会出现董某这样一些“垃圾贩子”。

换一种角度来说,董某等人从制造和散布这些垃圾信息中得到了利益。但是他们得到的不过是一点蝇头小利,而真正获得*大利益的却仍然是那些商家。但是,案发以后董某锒铛入狱,却并没有看到这些商家受到惩处。这不仅有失公允,更让打击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只要这些商家还在,他们还在出*还在寻找,董某等人入狱了,自然还会有其他人等继续愿意为利益而“效劳”。这要这个市场还存在,愿意在这里淘金的更是大有人在。

因此,笔者认为,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些商家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都远远超过董某等直接的垃圾信息的操作者。因此,要让我们的信息市场真正的干净起来,严厉打击董某等人犯罪行径是必要的。而像那些一条信息出资2-5分*的幕后商家,更应该受到惩处,甚至是更严厉的打击。□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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