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成市住建局昨日发布通告,2015年1月1日起,调高租房租赁补贴的系数。此举针对的是符合中山市住房**准入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旨在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
根据通告,凡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低生活**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1.0计算;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经审核确认,补贴系数按1.0计算。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低生活**线(目前为530元/月)300%(含本数)及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0.8计算。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低收入家庭线300%以上,在上年度城镇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的60%(含本数)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补贴系数按0.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