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勇市民罗锦芬近6000㎡土地10年前被征,获得约6万元青苗补偿款。针对近日该市民质疑为何只有青苗款无土地补偿款,惠城区三栋镇规划办郭主任17日回应:青苗款就是土地补偿款,具体补偿标准需要去已经落马副书记的柜子里去找。19日三栋镇党政办主任等多人回应,郭主任的表述不够详尽,按规定落马官员办公室有价值的资料会转移到镇**档案室。三栋镇找出一份2007年与其他被征地业主的征地协议介绍,罗锦芬被征土地补偿标准应该在7866元/亩左右。
落马副书记资料已移交档案室
对“青苗款就是补偿款”这一说法,三栋镇党政办黄姓主任介绍,这种处理方法罗锦芬本人也认同,这是为解决罗锦芬土地被征未获得补偿款的一种被迫之举。
三栋镇规划办郭主任介绍,自己2008年才调任到现在岗位,2011年罗锦芬找到三栋镇**,他查找后发现,罗锦芬的被征土地确实未获任何补偿,“当时那块近6000㎡土地的补偿款没有发给任何人,这个(事实)没有错。”
对具体补偿标准需要去落马书记柜子里去找的说法,三栋镇党委一名组织委员澄清介绍,按组织规定,原副书记翟武良被依法处理后,其办公室已由其他副书记使用,他的资料一部分被检察院带走,剩下有价值的会转入镇档案室,没价值的会清理掉。“翟武良2000年至2004年不负责惠澳铁路征地工作,因此他的办公室也不太可能有相关征地标准的资料。”
两份征地补偿协议均提到同一份文件
党政办黄主任前往三栋镇档案室查找,找到2份征地补偿协议,协议显示,同为惠澳铁路征地所在的陶前村,房屋征拆补偿标准在600多元/㎡,土地征地标准则为7866元/亩,“当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比较低,罗锦芬的土地也在陶前村,所以罗锦芬的征地标准也应该在7866元/亩左右”。
上述2份协议均提及三栋镇在2000年曾发布一份《关于惠澳铁路征地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2000]9号文件。对该文件,黄主任介绍,目前这一文件镇**已经没有,如查询需前往惠城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