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开工前先设工人工资支付专账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南方日报为防范“老赖”恶意拖欠建筑工人工资以及无良包工头卷款“跑路”,惠州将创新工资支付措施:建筑企业在项目动工前,须先设立专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的银行账户,以**建筑工**益。

昨日,惠州市**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惠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暂行本法,在惠州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动工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

分账管理是指将建设项目的工程款与工人工资实行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用于预留和支付工人工资。根据规定,建筑业企业应按月制作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每月通过银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的银行卡。

按规定,建设项目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遵循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单位督办、主管部门监管的原则。对建设资金未落实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单位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昨日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年)》和《惠州市环大亚湾新区干线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

标签: 惠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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