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月内年审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罗韵姿今年前11个月江门全市共有157.4万人次享受了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江门市社保局提醒,12月是江门市特定病种门诊待遇资格年审的时间,参保人应及时办理相关年审业务。

市社保局介绍,在特定病种门诊范围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肺结核活动期间、小儿脑性瘫痪(含0-3岁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儿童),和今年新增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共5个病种需要每年12月年审,而其他病种则不需要年审。

此外,对于今年内新办理特定病种专用证的参保人,当年也不需要年审。未按规定年审的,从2015年1月起暂停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待遇的资格,补审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享受待遇。

市社保局与利民社工服务中心合作,为市直、蓬江区、江海区需办理特定病种门诊待遇资格年审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有需要的市民可致电0750-3502798、3502796预约上门服务。

话你知

特定病种门诊待遇能报销多少?

参保人在全市202家**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可按医疗保险规定即时报销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医疗机构或经批准非**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每月*高支付限额范围内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0%;若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抗排异病种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费用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由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不同的医疗机构就诊,基金支付比例不一,本市基层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60%;其他**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40%;非**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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