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假冒伪劣遭遇“知假买假”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一个假LV的*包进货价才30元。这些产品用料和做工极差,但对于附近工厂的工人而言,却大受欢迎……”12月24日《东江时报》关于小金口一商业假冒品牌物品被查的报道,揭示了这样的一个“悖论”。这对于人们“假冒伪劣产品为何屡禁不止?”的思考,或会有所启迪。

何为假冒伪劣产品?其实答案至少有两个。官方的定义比较笼统: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而民间对此的定义则细得多:假———不是这个东西却说是这个东西。如电视剧《刘罗锅》里,把貌似芋头、质粗味劣的山薯莨,说成是荔浦芋头。冒———冒用人家的商标。如此案中进货价才30元的“LV*包”。伪———主要成分的分量作了夸大。如人参酒、虎骨酒、三蛇酒里面的人参、虎骨、三蛇的分量,普洱茶、葡萄酒的储存年份等。劣———东西是这个东西,但已经变质了。如咸鱼加入敌敌畏等。

之所以要强调答案的不同,是因为价值取向的不一样。举个例子,制造孝感麻糖的某某麻糖厂,其主力师傅退休了。自己在家按原来的配方、方法制造麻糖售卖,但没有注册。你说他制造的麻糖是假货?惟有他的徒弟们在某某厂制造的才是真货?如果他制造的麻糖比某某厂制造的还要便宜,消费者会买谁的?所谓的假LV的*包,“用料和做工极差,但对于附近工厂的工人而言,却大受欢迎”,毋庸讳言,也是因为这些工人们觉得值:真货买不起,假货拔身份。虚荣心(对不对且不论)能得到“相当的”满足。

所以,即便是“受害者”的消费者,也没有把这些假冒伪劣视为仇雠。甚至于压根没把它们视为假冒伪劣(这样的价格不可能买到真货,他们心里头清楚得很),而是把它们以A货B货区别之。乐于知假买假(不是为了购一赔十),就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很大的一个市场。结果是,工商、公安疲于奔命,假货市场长盛不衰。就跟诗歌里唱的那样,“野*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或就是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徐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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