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门市困难劳模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在江门市劳模协会理事会议中审议通过,并成立江门市困难劳模专项帮扶资金。目前,专项基金已募集款项22.3万元,将分设困难劳模帮扶金和劳模助学金为困难劳模提供帮扶,困难劳模需于明年1月16日前完成申报。
含困难劳模帮扶金和劳模助学金
根据《办法》,江门市困难劳模专项帮扶资金的帮扶范围包括困难劳模帮扶金和劳模助学金,对困难劳模原则上每年帮扶一次,劳模助学帮扶金则计划在每年8月发放。
在帮扶对象方面,困难劳模帮扶金主要面向市级困难劳模,包括因本人或家属患大病、下岗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因遭遇重大意外伤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伤的1980年以后的部级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江门市劳动模范(由于全国劳模、广东省劳模和1980年及以前的部级劳模已列入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范畴,故不列入市困难劳模帮扶金的帮扶对象)。劳模助学金主要由市劳模协会每年对困难劳模的子女或市、区的部分困难学生进行助学帮扶。
帮扶资金款已有22.3万元
市劳模协会介绍,目前募集到的帮扶资金款项已达22.3万元,主要由**资助、市总工会资助、各级劳模所在单位、各级劳模个人的赞助和捐赠、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的赞助和捐赠等部分组成,将作为启动资金。
资金发放实行实名制,将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以现金方式发放。在资金管理方面,市劳动模范协会将设立专项帮扶金专用科目,并由市总工会代为管理,帮扶资金的发放情况将于每年公布,并接受各级监督。
目前,困难劳模帮扶资金已接受申报,困难劳模可在填写好《江门市困难劳模帮扶金申请表》并经基层工会(居委会、村委会)等审核后,在2015年1月16日前上报至市劳模协会。
联系人及电话:伍富荣3276278;张蓓蓓 327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