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书记还是百姓 保护合法财产都应理直气壮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个人问题  嬉笑怒骂生活态度

新闻回放:万江牌楼基社区的一条闹市街,竟被一间老屋和龙眼树“拦腰截断”长达7年。原来,在2007年旧村改造中,屋主不接受货币补偿,而牌楼基社区又不肯出地置换,双方便一直僵持至今。(东莞读本12月17日报道)

这些年听惯了拆迁导致的群众悲剧,猛一看到这么牛的钉子户,而且还在中国的地盘上,**感觉就是解气。先不去说“不接受现金赔偿,而要求**出地置换”这行为合不合理,我认为只要不是面对*大的公共安全问题,在没有谈拢条件的情况下,任何公民都有充分的财产处置权。简单的讲,我的地盘我做主。

当然也有**疑,一条好好的大路就你的房子不肯拆,房子就在马路中间,晚上很容易导致车祸。这是客观事实,但这种责怪搞错了逻辑。你明明还没有跟房子主人谈好拆迁,你为什么就敢修路?真出了问题,到底先是谁的责任?

其实敢于修路,无非就是社区和建筑商,一贯认为拆迁的事情,事后一定能摆平。然后拆迁撞到了一个纪委书记,各种手段都有顾忌,啥都摆不平了而已。这样一分析,事情又变得悲哀了。

我们的法律前几年就已经明确,私有财产不可侵犯。那就应该严格按法行事。不管这个房主是怎样的背景,不管是书记还是百姓,保护自己的财产都应该理直气壮。另一边也不能觉得愿意出*,其他人都同意,你不卖就是刁民。我一直觉得,房屋不只是简单商品,它除了是房地产属性以外还是一个“家”。也许里面很多家人的故事,有童年的记忆,成长的点滴,或者死去亲人的影子。这些东西是不好折价的。你出价再高,我可以不卖。

总之,有*也不能任性,这是修养;没*也不能任命,这是志气。私产不可侵犯,保护个人的利益就是保护整体的利益,这些东西能应该成为基本常识,这是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幸运。□蓝药师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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