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非法捕捞首被判刑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贺达源马堃深圳湾非法捕捞屡禁不止,曾多次曝光。日前,渔民林某因在深圳湾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该案系广东省*例因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而被判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

2014年8月起,林某每日驾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到深圳湾跨境大桥以东禁渔区海域,从其事先放置在海中的定置串联倒须笼中取出捕获的鱼、虾、蟹,再将定置串联倒须笼放回海中,以此捕捞水产品牟利。8月6日晚,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执法人员在深圳湾海域开展执法检查时,林某被当场查获,其作案工具船舶、定置串联倒须笼亦被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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