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387号文下的利差账 同业存款套利不可持续

2015-01-04来源 : 互联网

央行一纸《关于存款口径调整后存款准备金政策和利率管理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4】387号,下称“387号文”),引发上周末市场的多种解读,包括“缓释存贷比空间,释放信贷规模”、“一般存款与非银同业存款的利差导致市场套利行为”等。

受此影响,12月29日银行板块开盘大涨5%左右,以同业业务见长的兴业银行[0.00%资金 研报]盘中一度涨停;银行股午盘回落,截至收盘,11家银行股下跌,仅5家上涨,兴业银行上涨3.32%,银行板块整体下跌0.11%。

2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来自监管部门,商业银行计财部、同业部等的多位人士获悉,此前市场对于“387号文”,一定程度上存在过度解读甚至误读的情况。

“387号文”将直接缓解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压力,但具体影响幅度,尚待央行对“同业贷款”口径的界定;非银同业存款纳入各项存款后,尽管提升了存款规模,降低存贷比,但并无法直接导致信贷规模的扩张——事实上,信贷规模由央行的合意贷款管理和各家银行具体情况决定;此外,同业存款和一般存款存在一定的利差,但伴生“负债成本提高”而来的套利行为,商业银行本身没有动力主动开展,第三方的套利空间即使存在,也不可持续。

“同业贷款”也将纳入存贷比?

银监会2014年修订并实施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存贷比计算公式为“贷款余额/存款余额x100%”,商业银行存贷比应当不高于75%。

此次“387号文”对各项存款口径的界定,新纳入了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境外金融机构存放。这相当于直接扩大了存贷比考核的分母(存款),但对同业借款是否纳入各项贷款口径,并加入存贷比考核的分子,央行本次并未明确。

“存贷比指标由银监会直接设置和监管,央行的‘各项存款’口径是银监会‘存贷比’口径的基础,银监会在存贷款的认定上跟央行是一致的。”一位股份制银行计财部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14年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从存贷比分子(贷款)中扣除小微、“三农”相关贷款6项,从存贷比分母(存款)中增加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两项。

银监会一位人士表示,银监会短期内,不会再对存贷比口径进行调整。即使这样,人民银行对“各项存款”口径的扩大,也会直接降低存贷比指标水平。

“根据我们之前跟监管的沟通,原本银行机构存放非银行同业机构的资金也要纳入各项贷款口径,但这次只调整了各项存款口径。”一位城商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看到通知(387号文)后,我们还特意去问了,确认这次只调整了存款,贷款口径估计还要等接下来的通知。”

根据央行的要求,各家银行将从2015年开始按“387号文”的新口径,并在一个月内报送会计科目表。

“2015年2月份报送数据,存放同业是否纳入存贷比,起码还要等十几天才会有说法。”上述城商行资产管理部人士称。

即使存放同业(同业贷款)纳入存贷比口径,扩大分子规模,但由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保险等许多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只能向银行协议存款,不能吸收存款,银行的同业存放(同业存款)规模远大于存放同业(同业贷款)规模,存贷比水平也将大大降低。

比如,2014年第三季度末,兴业银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仅为1188.43亿,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为1.12万亿;招行两项科目分别为874.16亿和7407.68亿,均相差近10倍。

市场套利的那些误读

根据“387号文”,非银行同业存款纳入各项存款应计入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但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而一般性存款目前的存款准备金率为20.5%,加上一般性存款与同业存款存在一定的利差,市场分析因此认为“387号文”将引发市场套利行为。

根据国信证券的测算,由于准备金率的差别,相比一般的个人或公司存款,银行吸收非银同业存款后,投向其他资产的收益率比以准备金的形式存在央行利息要高出约0.9%【0.2*(6.16-1.62)】。

国信证券认为,同业存款高出同期限一般性存款的幅度在0.9%以内是可以接受的。而当前一年期同业存单利率约4.7%,一年期定存利率约3.3%,利差达到1.4%,这就意味着尽管同业具有不缴准优势,但目前成本仍然太高,银行没有动力主动将存款转移为同业。

“针对个人和公司的一般性存款利率是受管制的,*高只能上浮20%,同业存款利率是市场化的,高于一般性存款。从银行角度来看,这种转变只能提高负债成本,哪里有利可套?套利可能是从银行之外的第三方角度的利益来说的。”一位国有银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果银行主动把一般存款简单地借助通道转为其他银行的同业存款套利,这种表内杠杆效应直接加大了通过存贷方式的货币派生系数,从而影响宏观调控,监管也不会置之不理。”

即使是第三方利用上述利差空间进行套利,也不具备长期可持续性。

第三方套利的可行路径,第三方通过设置资管计划或其他SPV,向投资人募集资金(用原本是银行存款的资金认购),再按照收益更高的同业存款形式存放在银行。对银行而言,一般性存款减少,同业存款增加,负债成本提高,第三方通道、投资人(原银行存款人)获取更***。

“这其实就是货币基金的模式,以更高的收益分流银行存款,然后再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放银行,也没什么新意。监管调整各项存款口径,就是要解决这类套利方式分流一般存款对存贷比造成压力的问题。”上述国有银行同业部人士称,“这种模式只能是短期的,不可持续,规模做大后也会逐步缩小套利空间,货币基金的收益率不都下来了吗?”

他还指出,把银行客户的存款分流的操作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和成本,如果不是“余额宝”和互联网金融的助推,货币基金这两年也不会发展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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