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初莲花门店东管李明涉嫌纳贿昨日受审

2015-01-07来源 : 互联网

讯 “要懂点端方,不拿*来就办不了事。”商户想租铺位,成果却被易初莲花超市成府路店招商部分主管陈明如斯奉告。

昨日下战书,陈明因**非国度工作人员纳贿罪,在海淀**受审。

25岁的小伟(假名),从事活动鞋生意,案发前想在易初莲花成府路店租个铺位,成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要*,于是选择了报案。

据他向警方描述,*初他只想租个铺位,因合同需要主管陈明签字,所以从2014年6月23日起头,他屡屡找陈明签合同时,陈明就对他说“得懂端方,不拿*来就不处事,你的摊位就别想经营”。

迫于无奈,陈明只好将5000元益处费和27800元的房*,一路交给了陈明,成果陈明将5000元现金往兜里一装,还甩了一句“下次5000元就不敷了,得多加点儿”。

因为租赁合同是一个月一签定,2014年7月24日下战书,小伟又在超市门口给了陈明5000元益处费和27800元房*。据小伟称,这之后,陈明又起头以产物不及格要扣货为由多次到其摊位刁难,“若是我不给,我的摊位就无法在这里经营”,可屡屡被要*,小伟决议报案。

除小伟之外,警方还向该超市的多名商户取证,发现多人都反映近似问题。案发后,陈明家眷代其退还19700元。本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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