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商宣布破产 20档主索赔无门

2015-01-16来源 : 互联网

年关将近,商场档主都希望生意能*一把,但是番禺市桥大北路120号的爵玛百货商场前,20多家档主**营业,还在门口挂着“还我血汗*”的条幅。据反映,他们经营不到两个月就被承租商告知要清场,如今索要租金及赔偿无门,每家损失近10万元。

租户:营业不足两月,每家损失近10万

早在去年5月,本报报道了番禺市桥大北路120号的巴黎时尚街开张两个多月,随后50多家商户发现自己与招租方“巴黎时尚街”所订合同的公章竟未登记注册,商户质疑招租方有欺诈嫌疑的问题(详见2014年5月24日A10版《“不存在”的甲方》)。记者发现,如今120号已经换了“爵玛百货”的门面。

爵玛百货的门口挂着条幅写着大字,商场内部许多墙体受损,一些档主已搬离,现场一片狼藉。另外不愿离开的租户守在里面,“这些都是他们找人来砸的,之前还断水断电要求我们撤场。”档主高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4年11月9日与爵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签约入驻,经营不到2个月就被突然告知要求他们撤场。根据档主提供的《撤场公告》显示,“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无力继续下去,定于12月26日放弃租赁,终止经营”。

“我们签约3年,入场费2万到8万元不等,加上两押一租和店铺装修等费用,每家损失十几万。”高先生说,他们索要押金和赔偿却一直找不到人,如今坚守在商场不走却遭承租商捣乱。

承租商:公司已经破产,只能退回押金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爵玛商贸有限公司的经理樊刚,面对档主的质疑,樊刚称,“当时巴黎时尚街不能注册且无力经营,所以我们换成了‘爵玛百货’。但是去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亏损,现在公司已宣布破产。”但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应由**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

对此,番禺区市桥工商所工作人员称,目前爵玛商贸有限公司并未注销,法人代表为李建新,他们已经收到档主的投诉,但此事并不在工商局的职责范围内。记者又拨通了李建新的电话,他给出的答复是,“我们也没*了,只能尽力退回他们的押金,具体要怎样可找**。”

记者发现,原来该公司是“三手房东”,他们从一位李姓**那里承包,每月交12万的租金,然后再租给这些档主。采访期间,樊刚口中的李**正带人来清理场地,“我也是从添怡酒店租的场地,一楼租给爵玛,二楼自己做生意。”李**表示,爵玛公司欠了他20多万的租金,“档主愿意留下的可以从下月起与我签约,已经搬空的我要重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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