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买二手房须看有无养狗指标:每户限养一条狗

2015-04-09来源 : 互联网

                    

  珠海限每户养一条狗 买二手房要看“养狗指标”
  家里有小孩要上学,买二手房会*先考虑“学区房”;而喜欢养狗的,恐怕得加多一条选房标准—看看有无“养犬指标”。这样的情景并非不可能发生,经市人大常委会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而《条例》限定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
  一户家庭有多套房也只能养一只狗
  《条例》十三条规定,“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并在第十四条继续规定,“饲养犬只的个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户居住。”
  “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我要买二手房,还得先看看卖家是不是占用了‘养狗指标’?”市民陈女士提出疑问。类似的问题还包括,“假如一套房,房东占用了‘养犬指标’,是否意味着租客就不能养狗?”
  对此,在上周五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民及该局法规科的负责人在回答南都记者的上述类似问题时称,现行法规中有关“户”的概念不是以住址单位来界定,而是以家庭单位来界定,一户家庭如果有多套房的,也只能养一只狗。同时《条例》第十四条又补充限定“需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户居住”,也因此,假如房东和租客同住一套房子内,尽管属于“两户家庭”,但如果房东占用了“养犬指标”,租客就不可以养狗。
  养犬人买二手房*好过问“养狗指标”
  根据《条例》内容,如果某养犬市民只有一套房产,且已占用养犬指标,现因资金周转要卖房又不肯让出指标的,这时候买家如果是养犬人就要注意了。因卖家在给狗狗登记时用的是该套房产的住址,按规定“同一个住所不能养二只狗”,买家要么与卖家继续协商让出养狗指标,要么放弃买这套房。
  还需提醒的是,假如卖家有多套房屋,现将其中登记有养狗的房产出让,买家需要提醒卖家先去养犬登记机构先更改养狗住址,再完成购房手续。
  记者观察
  在规则内寻找变通法

  据不**统计,珠海犬只已超7万只,且近年来犬只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因养犬而产生的问题频发。
  在立法过程上,据我了解,立法机关对于条例的制定非常重视,4次常委会审议为历年来*多,对于限养数量,管理费的收取等关键问题,多次前往国内其他城市调研,反复讨论并征求**而*终敲定。个人认为,这样的立法过程如果没有其他考虑,是值得信服的。
  回到“限养”话题,“无规矩不成方圆”,当规则限制了自己的行为时,尽量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寻找灵活变通法。
  同时也希望,法规在施行一段时间后,立法机关能根据市民养犬所形成的规范程度适时调整限养数量、条件和管理费等,做到还权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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